2012年2月16日星期四

女同學社就「傳媒辨識教育及含不雅內容的免費報章」呈交的意見書


女同學社就「傳媒辨識教育及含不雅內容的免費報章」呈交的意見書



Siu Cho Joseph 寫於 2012年2月14日 23:20 ·
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和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聯席會議 (2012年2月14日)
女同學社就「傳媒辨識教育及含不雅內容的免費報章」呈交的意見書

1. 色情查禁是最差的媒體教育

要達到傳媒教育的目標,讓民眾能夠就媒體發放的訊息知所選取,其前提必然是資訊不受限制下自由流通。但現行的《淫褻及不雅物品管理條例》卻正正把媒體訊息分類評級、限制流通、禁止出版,甚至強行移除。當訊息被審查、被過濾,又或是傳媒擔心負上刑責而自我審查,所有的傳媒教育都變得徒然,因為傳媒教育的信念是培養個人使用、欣賞、辨別和分析資訊的能力,若資訊遭到審查,某一類的資訊被禁止在媒體中自由流通,這些能力根本無從發揮,更不用說養成什麼「媒體素養」。情況就如一邊教導小孩子開口說話,但另一邊又要她/他們緊閉嘴巴,怎能培養小孩子的語言能力呢?因此,禁絕色情資訊的媒體教育根本就是違反基本的教育理念。

2. 色情查禁久缺理據

政府和反色情的團體常常認為色情荼毒青年、敗壞風氣、誘發性罪行,但這些聲稱全屬毫無根據的臆測。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在2008年10月發表《齊享健康資訊:請參與「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檢討》的諮詢文件,竟然沒有拿出任何一個稍為像樣的學術研究證明色情有害,便急急和應反色情團體的訴求,加強規管和刑罰。這種挾著「色情有害」就是社會共識而罔顧理性思辯的施政態度,對言論自由和資訊流通傷害至深。其實不少社會科學的研究也強力否證了色情普及會增加性罪行:

  • 歐美的研究: 最著名的莫過於Berl Kutchinsky的研究,他指出丹麥、瑞典、西德分別在1969、1970及1973年通過色情物品非刑事化,而美國在1970年代雖未有類似的法律修訂,但色情卻極為普及[1]。在1964至1984這22年間,這些國家的強姦數字隨著法例放寬對色情的查禁而不升反跌,犯案率遠遠低於整體罪案率。相反,新加坡和南非在1964至1974年間嚴厲取締色情物品,兩國強姦案卻分別錄得69%和28%的升幅,遠遠高於色情解禁後的丹麥和瑞典[2];
  • 日本的研究: 即使回到亞洲,放寬色情查禁亦有類似的效果。雖然日本作為亞洲色情工業的龍頭,無論是題材、產量,以及質素均數一數二,但國內的強姦案數字卻是全球數一數二之低。學者Milton Diamond和Ayako Uchiyama分析了由1972至1995年強姦、謀殺、性侵犯及一般暴力事件的統計數字,發現日本的強姦數字從1972年的4,677宗大幅減少至1995年的1,500宗,跌幅高達68%。而涉及未成年人的強姦案也有顯著減少,由1972年的12.3%滑落至1995年的5.7%[3];
  • 香港的研究: 本地學者黃結梅亦觀察到1990至2005年間,青少年因非禮或強姦而被捕的人數一直徘徊於200人上下,可見90年代末互聯網的普及即使令青少年增加了接觸情色資訊的機會,並不必然如反色情團體所預測會導致青少年性罪行上升[4]。

3. 淫審法是道德霸權

淫審法例要求審裁委員依據「一般合理人士普遍接受的道德禮教標準」為物品評級。這個標準有三大問題:第一,政府在諮詢期間從未披露現任約300位審裁委員代表了哪些社會大眾、屬於哪個階層、抱持哪些價值觀和宗教信仰。市民無法評核現時的審裁小組是否由一些擁有共同宗教信仰、價值觀或某一個年齡層的人壟斷。第二,這個標準從一開始就歧視小眾的性品味和性價值,是徹頭徹尾、有法律背書的「大欺小」。如果民主社會容許不同的觀點互相競逐爭持,對待性品味和性價值都應該一樣,而不應以法律懲罰品味和價值不符主流的人。第三,即使違反了這個標準,都只是道德上冒犯他人,而沒有造成實質傷害,基於刑責必須與傷害相稱的原則(proportional to harm caused),發佈色情物品不應定為由政府提訴的刑事罪行。現時干犯《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可被判罰款及監禁,刑責明顯過重。

4. 淫審制度有違普通法精神

現行淫審制度的初次評級閉門進行,由兩位審裁委員和一位法官評定類別,物件的作者、出版商或持有人毫無抗辯機會,違反普通法精神中公義彰顯於人前的原則。另外,按照法例,初次評級的理據無須公開,若作者、出版商或作品持有人不服要求覆核,便要為自己證明清白,或引用免責條款抗辯,違反普通法精神中審訊前假定無罪的推定和控方才有舉證責任的原則。2007年,高等法院處理《明報》和《中大學生報》挑戰淫褻物品審裁處評級的司法覆核案中,判審裁處和影視及娛樂事件處敗訴,並批評審裁處的評級程序粗疏隨意,有侵害言論自由之虞[5]。

5. 色情查禁是階級歧視

反對色情的團體和一些家長總認為色情是不良資訊,會荼毒心智未成熟的年輕人,但是,廣被傳頌的很多經典作品不單淫褻不雅、意識不良,還含有大量「可厭、腐化、暴力」的內容,例如:粵劇瑰寶《帝女花》有長平公主與駙馬爺在含樟樹下服毒自殺的鏡頭、Andrew Lloyd Webber膾炙人口的舞台劇The Phantom of the Opera亦有男主角Erik因傾慕Christine而將她囚禁於地牢的情節、耳熟能詳的《梁祝恨史》又有祝英台哭墳自盡,化成蝴蝶的感人哀歌、曹雪芹《紅樓夢》第六回就有未成年的賈寶玉「初試雲雨情」的片段,就連《聖經》都有亂倫等令人可厭和腐化的故事,而其中的「雅歌」更加對男女之間的性愛有露骨的描寫;然而,反色情的團體和家長都不會阻止「心智未成熟」的年輕人接觸這類作品,原因是:它們都是文學經典、高雅文化嘛。背後的假設是:年輕人有能力過濾經典作品中的「不良內容」,但對通俗文化卻照單全收。現行的淫審法例抱著相同的假設,將高雅文化列為抗辯理由,容許《聖經》淫褻,不許《爽報》叫春。

6. 法律不幫你教仔/女

我們明白家長們的憂慮,亦知道性的確為父母帶來很多管教子女的問題。但這些「問題」不應該簡單地視為需要糾正的problem,而是倒過來把它當作挑戰我們固有想法的question。家長之所以終日擔心子女接觸性、學懂性和享受性,是因為長久以來,社會都利用性區隔成年人和未成年人,以及沿著這道分界線分配權利義務和決定社會位置;於是,性被說成是成年人的專利,是成年人身份和權力的基礎。因此,當青少年接觸性、學懂性和享受性的年紀越小、機會越多,這道界線以及由此而生的權力關係便越變模糊,作為成年人的家長亦很難再向子女施以權威。失去控制子女力權力的家長們自然憂心忡忡,所以不少家長都希望透過限制、減少,甚至阻止子女接觸性、學懂性和享受性的機會,企圖延長或重奪控制權。

只是,這種做法註定失敗[6],因為除了經濟水平提升,食物富足,令青少年的身體越趨早熟,整個社會環境都在催促年輕人要盡早學會獨立自主,不然教育局便無需將通識教育科列為高中必修科目。當學校都主動培養孩子要勇於發問、敢於思考、破舊立新,便不能迴避她/他們把這些能力放到性上,並開始挑戰、質疑、跨越既有的道德價值。若有些家長仍然認為限制、減少,甚至阻止子女接觸性是適切的家庭教育,我們雖不苟同,但亦予尊重。然而,政府不應為滿足某些家長希望把無菌的溫室家庭延伸到家戶外每一個角落而貿然訂定法律,限制別人的自由。就如有些家長不容子女吃糖果,但總不能要求政府限制糖果在公共場所裡宣傳和銷售。

7. 總結

女同學社重申,截至目前為止,支持色情有害的論據仍然非常薄弱,而現行的淫審法規卻又千瘡百孔,歧視小眾,又鞏固階級偏見。我們深信,一個尊重法治、維護自由的香港社會,若缺乏強而有力的證據,便不應進行色情查禁。

小曹
女同學社執行幹事
香港中文大學性別研究博士候選人

2012年2月14日

註:
[1] Berl Kutchinsky, "Pornography, Sex Crime, and Public Policy" paper presented at Sex industry and public policy, organized by Australian Institute of Criminology, 4-8 May, 1991.

[2] Berl Kutchinsky, "The Politics of Pornography," in Law & Society Review 26(1992): 452.

[3] Milton Diamond & Ayako Uchiyama, "Pornography, Rape and Sex Crimes in Japan," in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Law and Psychiatry 22 (1999): 1-22, Online version, URL: http://www.hawaii.edu/PCSS/online_artcls/pornography/prngrphy_rape_jp.html (23-1-09).

[4] 黃結梅,「走出道德恐慌:再思色情物品對青年人的影響」,青年研究學報,10 (2007)。女同學社於2009年撰寫了《色情無罪.查禁無理》,重新檢視了反色情營陣經常引用的數據和色情效應研究,以點評的方式批評它們的準確性和方法論問題,並引用更多的研究證明「色情有害」沒有堅實的科學基礎。詳見:http://leslovestudy.com/porn_not_harmful.pdf。其他資訊可參與「反查禁行動」網站:http://www.nocensorshiphk.com/。

[5] Ming Pao Newspaper Limited vs Obscene Articles Tribunal, Commissioner for Television and Entertainment licensing and Tong Sai Ho Obscene Articles Tribunal, Commissioner for Television and Entertainment licensing [2007] HCAL 96 & 101.

[6] 其實,兒童和青少年越來越早有性經驗已是全球趨勢。2006年家計會發表的《二零零六年青少年與性研究報告》便發現,受訪的中三至中六有性交經驗的男生由91年的1.2%躍升至06年的13.2%,而女生則由0.2%增至8.2%。這些數字都在在說明兒少在年輕的時候已經進入親密關係和開展性生活。

http://www.youtube.com/watch?v=gpEHI9IUP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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