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30日星期三

反色情女性主義的破綻

反色情女性主義的破綻

文/Fran T.Y. Wu

書名:言語不只是言語:誹謗、歧視與言論自由
作者:凱瑟琳.麥金儂(Catharine A. MacKinnon)
譯者:邵允鍾等
出版:博雅書屋 2010 / 11

台灣社會近幾年來關於色情刊物/圖片/影片的爭議,較多是集中在刑法235或「兒少保護法」的討論;前者如著名的同志書店晶晶書庫因為販賣男體寫真 書,而被依刑法 235條第一項「散布猥褻物品」判刑確定,後經提大法官釋憲而有了被人權團體痛批「有釋跟沒釋」一樣的釋字617號解釋;後者則族繁不及備載,從電視/電 影/電玩/書刊/網站分級或中華電信的「色情守門員」,到「白玫瑰運動」的濫觴都是扛著「保護兒少」與「婦女安全」的大旗。

與此同時,反色情的女性主義的聲音在晚近幾年,則較少在公共領域或公共論壇出現,其中原因自有其複雜與幽微之處,不過,或許更重要的也是因為這個立 場極難捍衛,即便在女性主義中,也分裂成兩派:反色情的女性主義與反反色情的女性主義。其中,基進的女性主義法學者麥金儂(Catharine MacKinnon)更是反色情女性主義中的先鋒大將,《言語不只是言語:誹謗、歧視與言論自由》則是麥金儂就此議題的經典之作。

簡單地說,作為一名基進的女性主義者,麥金儂以「宰制論」來理解所有與性別有關的社會文化現象,是很自然的理論結果。是以,對她而言,色情刊物/ 圖片/影片(或說「色情言論」)不只是複製/再現了男女之間的性別/權力不平等,而是本身就是、並造成了兩性不平等。在麥金儂看來,色情言論的把女性客體 化、性工具化以及對性暴力的描繪,除了會助長性犯罪以外,還對女性造成了一種噤聲作用(使女性的發言(「不」)不被重視),甚至進而助長了社會(男性)對 女性的宰制與歧視。

然而,誠如諸多反對意見已經提出來的,要在色情言論與性犯罪之間建立連結關係,是相當困難的;就算反色情只主張管制暴力色情言論,也很難證明暴力 (色情)言論就會導致暴力的(性)犯罪,一如無法用同樣的論證去管制暴力電玩、或強調暴力美學的電影/小說。再者,麥金儂等反色情派對性的理解過於單一且 負面,他們過於強調其中的宰制、臣服與壓迫關係,卻忽略女性亦能從性得到歡愉與權力,並不總是被動的客體;事實上,反反色情的女性主義者就抨擊,反色情女 性主義最後其實是與性保守派和宗教基本教義派合流,聯手打壓女性的性自主。第三,管制色情言論是否就能促進兩性平等(消除性別宰制與歧視),亦有相當的疑 慮,兩性相對較平等的丹麥與瑞典,其實是低色情管制的。

最後,雖然麥金儂極為敏銳地察覺到,許多歧視其實都隱藏在既存的權力關係之中,優勢族群擁有定義何謂平等/正常/標準的權力,並因而使弱勢族群「噤 聲」,並加劇了兩造的不平等。可是,這反而讓管制色情言論更顯得有待商榷。事實上,證諸歷史,管制色情言論的法律常常是性多數對性少數的合理壓迫的工具, 當我們的社會文化把猥褻、噁心入罪,它其實是在試圖建立一種主流的性價值觀,從而排除不同的性實踐,同志等性少數所遭遇的壓迫與污名,即是最好的例子:管 制色情言論不一定是消除性別歧視的最好方法,反而歧視與壓迫有可能藉此(正確的性)橫行。

FROM http://pots.tw/node/7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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