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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18日星期二

【轉載】做了也只是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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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也只是好朋友

2011年 01月17日 蘋果日報


我不知道這算不算戀愛。當在漆黑的夜晚裡,我們兩個寂寞的靈魂彼此糾纏著,等到肌膚之親後,卻又形同陌路。
大四那年,我因為社團而認識小我一屆的學妹。起初我們就像普通朋友出去吃飯遊玩,關係順利進展,膩在一起的時間越來越長,就像被什麼莫名的力量給拉近一樣,雖然彼此從來沒有表達過愛意,但很明顯能感覺這中間有些特別的不同。

隨著時間進行,我測試性的問她要不要過來和我一起住?她開心的答應我的要求。那天夜晚,一張床舖擠著兩個人,我們看著天花板一邊聊天一邊醞釀睡眠情緒,在漆黑的視線中,我主動伸手攬住她的腰,並且冷不防的吻上她那濕熱的嘴唇,在一次次的深吻,我的手指沿著腰部而上褪去她的衣物,但這時她忽然停止動作,向牆邊靠去,並且睜開雙眼,認真的問我:「做了之後,我們還是朋友嗎?」 

順其自然不要承諾

 

我無語,第一個反應就是把手抽回來,躺回原本的位置,用沉默代替回答,本想起身喝杯水,但她卻又往我這邊靠來,吻上我的唇。我們一語不發的做愛,在激情過後,我開口的第一句話就是:「那麼現在呢?妳認為還是朋友嗎?」

「難道做完後,就不能是朋友嗎?」她的語氣出奇的平靜,很自然的回答。她覺得,男女之間情意相投,接著許下承諾,但這就表示,你在兩人之間鎖上一層關係,就因為「你是我的女朋友或男朋友」,所以多了一份權利約束對方,與其這樣絆住對方,那不如各有所需,只要在某些時刻再牽上那層關係就好。
最後我也認同這個說法,拋棄傳統的交往方式,只在彼此有需求的時候才會說出:「我愛你。」我們平常就像情侶一般的互動,但絕對不會去干涉另一半的私生活,然而偶爾在外頭被朋友撞見時,我們還是會有默契的說:「喔,我們只是好朋友而已。」

小乖╱高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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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16日星期四

「理.論」親密關係微型課程



dirty press「情色學堂」頭炮即將登場,
在10月中會聯同女同學社推出由
小曹主理的「理.論」親密關係微型課程,
詳情將於日內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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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16日星期一

<單身有理>我不婚,因為沒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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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奈
<單身有理>我不婚,因為沒必要(自由時報)
2010年8月16日  多雲時晴  心情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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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記地點








文/王乾任
台灣的結婚率日漸下滑,解釋的原因各種各樣,像是兩性平權(女性不願屈就低成就婚)、維持親密關係的形式多元化(同居、同志)、宅男敗犬日增(戀愛速配成功機率減少)、景氣不好(年輕人無力或不願結婚)……大多數的解釋都圍繞在社會文化與人格心理層面來談。不過有一個原因很少被人提到,或許是聽起來有一點「科技決定論」,使得一般人無法接受,但這個原因雖非不婚的核心因素,卻是支撐著核心因素的強有力奧援,那就是現代社會生活太過舒適便利了,便利到人們對於婚姻的慾望/需求不再像過去一般強烈,從而削弱了適婚男女的結婚動機。

古代結姻親 家族利益交換
從人類學的理論來看,古代的人結婚,主要理由並不是當事人男女雙方有愛情,而是男女雙方所代表的家族利益,認為透過雙方家族推派代表人締結婚姻關係,可以更加緊密的連結,形成強有力的紐帶關係,從而保障甚至壯大原先的家族。這也是為什麼羅密歐與茱麗葉的愛情會被反對的最根本原因,因為雙方家族是世仇,不願意結合。

現代人結婚 以愛情為首要考量
現代人的生存風險不若古代那麼高,雖然也有因為利益考量而聯姻的,不過大多是統治社會的上層階級,例如政治人物、財團創辦人,一般市井小民已經很少因為兩方家族為了利益結盟而讓家族中的適婚男女結婚,愛情成了決定結婚與否的關鍵因素。

便利的生活科技 讓單身生活更容易
從日常生活的角度來看,婚姻是發揮男女分工合作精神最具體而微的展現。然而,隨著兩性平權觀念的崛起,女人可以受教育、可以上班賺錢,經濟獨立,不再需要仰賴男人。而科技文明的便利性,替單身男女解決了過往必須結合為家庭,並由家庭中的夫或婦其中一方擔任家務勞動工作。舉例來說,過往之人煮飯得劈柴、燒火、顧灶,洗衣得到河邊手打搓揉還要晾乾,現代人煮飯洗衣有瓦斯爐與洗衣機相助,不然還有乾洗店與便當店,解決日常生活食衣住行的能力大幅提升,不再需要透過婚姻好有個人可以協助從事家務勞動。
便利的生活科技,讓單身男女在打點生活起居,滿足食衣住行需求時,都比遠古社會的人來得簡單、容易,下了班或放假時間,還有一大堆文玩娛樂(電視、網路、電影、漫畫、小說、表演藝術……)、進修補習學校(學海無涯+終身學習)等著自己,根本不會無聊,就算性慾,也可以DIY或透過交易的方式解決。

社會包容單身族群 悠遊不婚很自在
現今社會規範不若過往來得嚴苛,不結婚頂多被父母長輩唸幾句,一個人可以悠遊自在的過生活,若再考慮現代人工作忙碌、交友圈小、人際關係技巧差、性格內向害羞等因素影響下,在便利生活科技支撐下的單身生活其實可以很完整(封閉),這勢必削弱怯戀愛之人走向婚姻的意願,選擇不婚甚至不談戀愛的單身人愈來愈多,似乎成了科技文明發展下的必然趨勢。
也就是說,科技/物質文明愈發達,提供單身人士舒適生活的物質基礎愈穩固,單身的慣性就愈強,若不設法削弱其依賴科技而建構起來的封閉小宇宙,恐怕很難讓這些安於舒適生活的單身男女離開溫暖的小窩,走出門去找戀愛談,找人婚/嫁,失去結婚意願的人也就會愈來愈多。


<單身有理>我不婚,因為沒必要(自由時報) - 地圖日記http://www.atlaspost.com/landmark-6093055.htm#ixzz0wj6jTb7G
(網址連回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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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11日星期三

女性情慾吹水會


女性情慾吹水會

女性情慾吹水會女人情慾吹水會
話題:我是女人‧我有情慾 ─ 妳的性想像/
妳的情慾經驗
現今社會風氣往往認為公開談性是不正經、不禮貌。而且,好女人是不該談及性事,若言及性事,則會被視為淫蕩,這是對女人的標籤。然而,女人也有性慾,也可以追求性生活及享受性愛的滋味。
給女性一個空間,分享你們個人最火熱的情慾經驗,也可以結識各位姊妹交流情慾心得。無論妳有沒有性經驗, 也十分需要妳前來大談性想像!
日期:2010年8月13日﹝星期五﹞
時間:7:30-9:00 PM
對象:女性
主辦:香港午夜藍
查詢:24934555
性質:開放性小組,歡迎隨時加入 
主持:午夜藍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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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9日星期一

身份證是女 出世紙是男 註冊結婚被拒 港首宗變性人爭婚權今聆訊


身份證是女 出世紙是男 註冊結婚被拒
港首宗變性人爭婚權今聆訊

2010年08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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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W多年前接受變性手術,由男變女。變性後的她戀上一名男子,當兩人註冊結婚,婚姻登記官發現, W的出世紙的性別是男,否決了這樁婚事。 W為捍衞愛情,去年底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挑戰《婚姻條例》,今日開始聆訊。這是本港首宗有關變性人結婚權利的訴訟。
W是香港出生的中國人, 20多歲時在公立醫院接受變性手術。她變性後無論身份證、畢業證書等證件都已成功轉性。但出世紙的性別不能更改。她與男友註冊結婚時,兩人的出生紀錄都是男性,由於本港未承認同性婚姻,被拒註冊。 W去年 11月申請司法覆核,挑戰如何詮釋《婚姻條例》訂明「一男一女自願終身結合」條文中有關「女」的定義。

政府聘御用大狀迎戰

W聘請了擅打人權官司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為法律代表;政府則越洋聘請了來自英國倫敦的御用大律師 Monica Carss-Frisk率領本地的律師團迎戰。性權會主席邵國華對 W的入稟表示樂觀,因歐洲人權法庭早有案例,成功令英國進行一系列司法改革,允許變性人可在出生證書上更改性別,正式結婚。
邵國華續稱,香港現行的制度相當諷刺,令 W這類有異性戀的變性人不能正式結婚。相反,變性人若戀上同性,卻因兩人在出世紙上的性別沒有更改,仍是一男一女,最終能合法結婚,變相承認了同性婚姻。「香港真係出現過,男人變性做女人後,成功同另一個女人結婚」。
全港約有近 200人在公共醫院進行了變性手術。邵國華建議當局在出世紙附加一封「性別承認證書」( gender recognition certificate),以補充資料形式,證明變性人在心理上的性別,以解決變性人的結婚問題。 

文章轉載自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art_main.php?iss_id=20100809&sec_id=4104&subsec_id=11867&art_id=14325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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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6日星期五

【轉貼】人間異語:抱著陌生人入眠 好過被世人遺忘


人間異語:抱著陌生人入眠 好過被世人遺忘

2010年08月04日蘋果日報
Q:妳援交不只是為了錢?
A:援交當然是為了錢才做,我也不例外,只是我不像其他援交女生,純粹只為換取物質上的欲望才去援交。像我在網路認識不少援交的女網友,她們在聊天室找人性交,都是為了賺錢買新手機、筆電、名牌包跟名牌衣服,不然就是因為拿信用卡預借現金、買東西刷爆卡沒錢還,所以用交換自己肉體去滿足物質的虛榮心或處理債務。

援交對我來說,除了賺取平日開銷,主要是我想有人能陪陪我、摟著一起睡覺,甚至是關心我,哪怕只有短暫的1、2個小時,或對方說的都是客套話,我也沒關係,至少在我孤獨一個人的生活裡,可以藉此,感覺不那麼孤獨。
我真的很寂寞。我從小在單親家庭環境長大,爸爸在我6歲時,因外遇跟媽媽離婚,丟下我跟年幼的弟弟。親眼目睹爸媽吵架到離婚收場,讓我的童年有著揮之不去的陰影,我有很強烈的自卑感。
媽媽靠著在菜市場工作,獨力撫養我們,雖然我也很明白她這麼辛苦是為了我們姊弟倆,但她每天天還沒亮就出門,到了傍晚回家就倒頭大睡,大家能真正碰面,聊天的時間都沒有,甚至我跟弟弟的起居飲食,都是拜託鄰居阿姨照顧。 

媽媽疼弟冷落我

直到逐漸長大,媽媽跟我們的互動才越來越多,但她似乎將所有心思都放到弟弟身上,或許弟弟懂得討她歡心,而且書又讀得比我好。每次媽媽回家,第一時間總是問弟弟的事,甚至難得放假,也將大部分時間用來陪弟弟,我總是被冷落。
記得國一那年,上學時,我發現我第一次月經來,我害怕得不知所措,同學們看我裙子上沾滿經血,都偷偷笑我,那一刻我好希望媽媽在身邊,但老師打電話給她,她卻說有事不能來,只叫老師幫忙照顧我。可是,弟弟有次只是忘了帶課本,她卻願意丟下工作,親自送課本到學校給他。我感覺自己越來越不被重視,媽媽帶給我的疏離感,也讓我覺得自己不像家裡的一份子。
升上高中後,我個性變得很叛逆,加上家人毫不關心,我每天都跟朋友在外面玩到徹夜不歸,甚至高三還沒畢業,我就離家出走。當時我以為媽媽會緊張得到處找我,但到現在已將近3年了,她始終沒在我面前出現過。離家後,我跟幾個朋友合租房子住,平時就到網咖,邊玩線上遊戲邊找男客援交,1個月下來還勉強能維持生活。
Q︰這輩子也不打算回家嗎?
A:不知道。其實我也明白,我只是想媽媽能多關心我,或者當時離家出走只是想刺激她一下,但離家都好幾年了,根本就沒人來找過我,說不定我回不回去已經不重要了。現在我就把援交的客人當做伴,高興就跟他們談天說地、聊聊心事。每當他們摟著我,我心裡的空虛感就不見了,雖然短暫、不真實,但總比完全被人遺忘來得好。
特約記者黃惜時採訪整理 





文章轉載自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710988/IssueID/201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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