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收到明光社寄給我和蘋果日報的電郵。
致《蘋果日報》編輯先生:
澄清啟示
就貴報於6月6日A17版,記者白琳一篇以《星屑醫生男模人身—搞社運都要型爆》為題的專訪報導,有關「轟明光社亂噏女裝男穿」的內容,本社有以下澄清:
據本社資料,近期有關「女裝男穿」的評述,曾在本社刊物《燭光網絡》第72期中「關注焦點」一欄出現。該篇二百字的短評中引述了《韓國朝鮮日報》和《明報》兩篇有關韓國和台灣大學生化妝潮的報導,並提出「男女性別角色的教育實有必要加一把勁」的評論,但未有提及「反映青少年性別認同混亂,要輔導」等建議。如有錯漏,煩請貴報指正、賜教。
本社認為,一個人的衣著,只要大方得體,自重自尊,根本就是個人選擇,本社並無特別「對與錯」的意見,而「女裝男穿」,只是近年時裝潮流而已。事實上,正如星屑醫生歐陽英傑所言:「短褲加襪係以前男士服裝,路易十四都係咁著」。我們討論焦點反而是,為何型男(metrosexual)如星屑醫生想潮著leggings,也只能說拿太太的,甚至要說:「男人之家係香港買leggings好奇怪」,這其實正暗合本社指出「男女性別角色的教育實有必要加一把勁」的評論。本社由十三年前開始至今,對傳媒、性文化和社會倫理等議題監察,堅守立場,承蒙不少傳媒友好支持,相信今次張冠李戴實屬少數。我們相信一個負責任的專訪和報導,應以事實,而不是以想像或印象為依歸。贏了小標題,賠上公信力,並不明智。
謹祝 編安!
我highlight 了那一段文字說得好聽,但慢著,在他們的【燭光網絡】原文中,有這段文字嗎?客觀地看他們文字的上文下理和選圖,你能得到甚麼的印象呢?
大家記著有這篇澄清啟示裡有這麼一小段:本社認為,一個人的衣著,只要大方得體,自重自尊,根本就是個人選擇,本社並無特別「對與錯」的意見,而「女裝男穿」,只是近年時裝潮流而已。
希望他們不會出爾反爾。
蘋果日報原文:
好,同場加映蔡志森於【左右紅藍綠】節目的言論,還有【燭光網絡】有關維園阿哥的報導:
裡面說:我們決定透過公開平台,在直播節目中發聲,企圖得到市民注意... 而大標題則是:維園阿哥節目搞事,收視高,鼓吹激進表達文化。然而誰都知道圍堵是怎樣的圍堵,擲廿元是怎樣的怒擲(下圖:黃色箭嘴指著的,就是那張怒掟的廿蚊)。
噢,到底我們是怎樣的搞事,怎樣的鼓吹呢?而這種手法,又是否叫做激烈的表達文化?怎樣又叫做出位呢?
就用他們的文字回敬他們:我們相信一個負責任的專訪和報導,應以事實,而不是以想像或印象為依歸。贏了大標題,賠上公信力,並不明智。(雖然你們從來沒有公信力~)
這叫做「看見別人眼中的刺,卻看不見自己眼中的樑木」。簡稱:有口話人。
文章來源:
致《蘋果日報》編輯先生:
澄清啟示
就貴報於6月6日A17版,記者白琳一篇以《星屑醫生男模人身—搞社運都要型爆》為題的專訪報導,有關「轟明光社亂噏女裝男穿」的內容,本社有以下澄清:
據本社資料,近期有關「女裝男穿」的評述,曾在本社刊物《燭光網絡》第72期中「關注焦點」一欄出現。該篇二百字的短評中引述了《韓國朝鮮日報》和《明報》兩篇有關韓國和台灣大學生化妝潮的報導,並提出「男女性別角色的教育實有必要加一把勁」的評論,但未有提及「反映青少年性別認同混亂,要輔導」等建議。如有錯漏,煩請貴報指正、賜教。
本社認為,一個人的衣著,只要大方得體,自重自尊,根本就是個人選擇,本社並無特別「對與錯」的意見,而「女裝男穿」,只是近年時裝潮流而已。事實上,正如星屑醫生歐陽英傑所言:「短褲加襪係以前男士服裝,路易十四都係咁著」。我們討論焦點反而是,為何型男(metrosexual)如星屑醫生想潮著leggings,也只能說拿太太的,甚至要說:「男人之家係香港買leggings好奇怪」,這其實正暗合本社指出「男女性別角色的教育實有必要加一把勁」的評論。本社由十三年前開始至今,對傳媒、性文化和社會倫理等議題監察,堅守立場,承蒙不少傳媒友好支持,相信今次張冠李戴實屬少數。我們相信一個負責任的專訪和報導,應以事實,而不是以想像或印象為依歸。贏了小標題,賠上公信力,並不明智。
謹祝 編安!
我highlight 了那一段文字說得好聽,但慢著,在他們的【燭光網絡】原文中,有這段文字嗎?客觀地看他們文字的上文下理和選圖,你能得到甚麼的印象呢?
大家記著有這篇澄清啟示裡有這麼一小段:本社認為,一個人的衣著,只要大方得體,自重自尊,根本就是個人選擇,本社並無特別「對與錯」的意見,而「女裝男穿」,只是近年時裝潮流而已。
希望他們不會出爾反爾。
蘋果日報原文:
轟明光社亂噏女裝男穿(小標題)
他穿這副武裝在診所看症,故意不穿白袍,被護士取笑。「我有心試吓病人反應,點知佢哋病到瘟瘟沌沌,見到我當冇嘢。」明光社最近指女裝男穿成風,反映青少年性別認同混亂,要輔導。也是基督徒的他不以為然,「又喺度亂噏廿四,唔識嘢!短褲加襪褲係以前男士服裝,路易十四都係咁着。」好,同場加映蔡志森於【左右紅藍綠】節目的言論,還有【燭光網絡】有關維園阿哥的報導:
裡面說:我們決定透過公開平台,在直播節目中發聲,企圖得到市民注意... 而大標題則是:維園阿哥節目搞事,收視高,鼓吹激進表達文化。然而誰都知道圍堵是怎樣的圍堵,擲廿元是怎樣的怒擲(下圖:黃色箭嘴指著的,就是那張怒掟的廿蚊)。
噢,到底我們是怎樣的搞事,怎樣的鼓吹呢?而這種手法,又是否叫做激烈的表達文化?怎樣又叫做出位呢?
就用他們的文字回敬他們:我們相信一個負責任的專訪和報導,應以事實,而不是以想像或印象為依歸。贏了大標題,賠上公信力,並不明智。(雖然你們從來沒有公信力~)
這叫做「看見別人眼中的刺,卻看不見自己眼中的樑木」。簡稱:有口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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